中新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、培养及奖励办法
一、人才落户
根据天津市2018年5月发布的《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》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即可申请落户:
1、学历型人才:
全日制高校毕业
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
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
博士不受年龄限制
2、资格型人才
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
拥有九种执业资格之一(精算师、CFA、FRM、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律师)
3、技能型人才
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工作满一年
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工作满三年
具有高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35岁
具有中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40岁
具有初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50岁
4、创业型人才
创业者:天津创办企业,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,稳定运行1年以上,持股30%的最大股东;累计个人所得税纳税10万元以上。
创业团队核心:企业董事长/总经理;累计个人所得税纳税10万元以上。
二、人才培养及奖励
1、人才引进奖励
备注:本规定适用于生态城的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。引进的各层次人才应当与生态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在生态城连续正常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。
2、人才培养奖励

3、平台支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