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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、培养及奖励办法
作者:本站编辑 【2019年8月16日】

中新天津生态城人才引进、培养及奖励办法

一、人才落户

根据天津市2018年5月发布的《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》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即可申请落户:

1、学历型人才:

全日制高校毕业

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

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

博士不受年龄限制

2、资格型人才

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

拥有九种执业资格之一(精算师、CFA、FRM、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律师)

3、技能型人才

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工作满一年

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工作满三年

具有高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35岁

具有中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40岁

具有初级职业资格:不超过50岁

4、创业型人才

创业者:天津创办企业,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,稳定运行1年以上,持股30%的最大股东;累计个人所得税纳税10万元以上。

创业团队核心:企业董事长/总经理;累计个人所得税纳税10万元以上。

二、人才培养及奖励

1、人才引进奖励

备注:本规定适用于生态城的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。引进的各层次人才应当与生态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,且在生态城连续正常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。

2、人才培养奖励


3、平台支持政策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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